山东海事局局长姜勇果断决策 油轮化险为夷 2007-10-14 09:23
山东海事局局长姜勇果断决策 油轮化险为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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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核查,油轮“沙米敦”从英国到青岛港卸载。为把吃水调整至 20.5米的青岛港最大许可吃水,该轮在航行途中排放艏艉尖舱压载水, 9月 5日1000时在距离青岛约81海里处发现船中部货舱漏油,推断是因排放压载水使船体出现中垂所致。为了减少漏油,该轮又将前后压载水调回,使船舶减少中垂,漏油量有所减少,吃水增至21.4米。 “沙米敦”轮发现泄漏原油后一直未向山东海事局报告,而是按船舶经营人的指示抛锚。 6日,该轮通过青岛外代向其公司转递电报时,青岛外代发现该轮有泄漏原油的情况,于是向山东海事局报告。 山东海事局立即落实有关情况。局领导亲自到局值班室指挥。在向部海事局、山东省政府报告的同时,通知“沙米敦”轮每小时向山东海事局汇报最新情况,并立即启动油污应急反应计划实施防污;随后派遣两支队伍赶赴现场。一支乘直升机从空中查看污染情况,并对污染情况进行摄影取证。另一支乘巡逻船从海上赴现场,登轮调查,并留守油轮指挥现场清污,同时对该轮污染情况实施监控。 调查发现“沙米敦”轮船后拖有窄长的约 2公里污油带。山东海事局组织清污人员全力进行清污作业。7日,为便抢险和清污工作,山东海事局决定让“沙米敦”轮抵A点(青岛港超大型船舶临时锚地,距青岛港约40海里)抛锚。同时姜勇局长亲自联系中海海运集团的两艘大型油船,以备必要时过驳使用。8日凌晨该轮移到A点(青岛港超大型船舶临时锚地),山东海事局又派出多艘清污船赶到现场清污。 8日上午,在山东海事局总值班室召开了油轮抢险会议,山东海事局、青岛市经委、青岛港务局、青岛海事局、青岛引航站、外轮代理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和有关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姜局长强调指出,本次属油轮抢险,不属正常靠泊作业。考虑到气象、海况、船舶现状等因素,时间不能耽搁,必须拿出合理方案尽快解决。针对油轮能否安全靠泊、能否对海域污染造成不可预想的损害,大家谈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从不同方面对油轮抢险方案进行了深入探讨。会上成立了以姜勇局长为组长的油轮抢险领导小组。会议达成了油轮抢险方案和防污措施: 第一、首先进行了解油轮的漏油原因,船体现状,再进一步研究处理措施,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不能盲目靠泊,以免造成大的泄漏事故; 第二、立即联系具有水下探摸能力的有关单位进行水下探摸,摸清裂缝位置、尺寸、漏油情况,并在水下对其进行录像,根据探摸情况提出解决堵漏的可行性办法; 第三、请船检部门水平高的验船师随潜水员一起到油轮现场,将水下探摸情况与船舶结构图进行对照分析,制定抢险靠泊技术措施; 第四、在水下探摸摄像,跟踪油轮排水和打入压载水的过程,摸清调整压载水对漏油的影响程度,主要摸清排放艏艉压载水至吃水 20.5米时,漏油程度是否会加剧; 第五、作为预备方案,立即落实过驳设施,主要是碰垫,从漏油舱驳出 10000吨左右; • 调集青岛地区所有能调集的防污力量,做好溢油应急准备; 第七、如果确认调整压载水所产生的中垂对裂缝造成影响不大,将采取相应的办法,等高潮时进港靠码头。 随后将抢险方案报部海事局,部海事局复电同意,对山东海事局所采取的积极措施给予大力支持。 8日晚山东海事局派潜水员对该轮进行水下探摸,经探摸该轮在此以前已经发生过漏油并进行了封堵,现在原封堵白色密封材料筏箱渗漏,右下角和右上角几处渗漏,周围没有发现新的损坏和裂痕。 鉴于此种状况,抢险领导小组决定:把吃水调节到进港允许的程度,排水时继续观察排水对裂缝的影响,如裂缝无明显扩大,“沙米敦”轮 9日0000时起锚到前海一号锚地下锚,并安排多艘船只尾随该轮进行清污,确保不造成污染, 10日上午乘高潮靠码头抢卸货。该方案报部海事局同意。 9日凌晨该轮从A点(超大型船舶临时锚地)移到前海一号锚地抛锚。漏油情况无变化。山东海事局组织多艘船舶赶到现场进行清污作业,布设两道围油栏。 10日0730时“沙米敦”轮启航靠泊,六艘拖轮在两侧确保航行安全,清污船跟随其后对油轮经过的水域进行拉网式清污。0925时油轮安全停靠油二期码头,油轮靠妥码头后,山东海事局立即采取了更加严密措施,加大清污力度,布防3道清污防线,全力以赴进行现场清污,使油轮现场油污得到全面控制,没有发现油污扩散现象。 10日,在山东海事局总值班室召开了油轮抢险小组碰头会。姜局长指出,山东海事局对油轮抢险方案作了进一步细致研究,一直把油轮安全和防污染工作当作重中之重,一切方案、措施都是紧紧围绕油轮安全和防止海域污染。抢险领导小组指挥油轮安全停靠码头。 油轮靠泊后,为及时掌握“沙米敦”轮油污情况,有效防止、清除船舶污染,山东海事局姜勇局长率领抢险领导小组成员赶赴黄岛二期油码头,实地察看“沙米敦”轮漏油情况。在“沙米敦”轮外布放了三道围油栏,围油栏外有多艘清污船监视,围油栏内多艘小船进行清污,裂缝处冒出的油泡立即被清除,没有任何油迹越过第二道清污防线,油轮周围整个海面清爽。 12日“沙米敦”轮26万吨原油全部卸空,随后离码头在青岛港油轮锚地抛锚。青岛船级社对“沙米敦”轮船体进行水下勘验,船方对裂缝采取了临时措施。因青岛港不具备对该轮进行永久性修理的条件,19日青岛海事局在该轮完成相应手续后,允许“沙米敦”轮驶往新加坡进行修理。 整个抢险过程中先后出动青岛海事局、天津海事局青岛航标处、青岛港务局、边防分局等单位的 31艘船舶。动用青岛光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华海环保工业公司、青岛顺安海务公司、青岛北海船厂等四家单位的清污器材。 此次抢险中,山东海事局在交通部海事局的正确领导和青岛市政府的配合下,迅速行动,严密组织,果断决策,取得了良好效果,避免了一起灾害性污染事故,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青岛市副市长宗和对抢险工作的评价是:“反应迅速、决策正确、组织严密、处置得当、效果很好。”为此, 青岛市政府授予山东海事局、青岛海事局“超大型油轮‘沙米敦'号抢险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山东海局、青岛海事局 6人三等功,33人 “超大型油轮‘沙米敦'号抢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青政发[2001]112号文)。 “沙米敦”轮船长也发来电报,感谢参与此次应急行动最终使货物安全抵港并保护了海洋环境的所有人员,并称海事当局领导及同事对此次应急行动进行的安全处理给他留下了深刻、美好的印象。 这次行动有不少经验和教训值得吸取: 1、交通部海事局对事件高度重视 山东海事局接到险情报告后立即上报部海事局,部海事局极为重视,积极协调抢险行动,专门发传真要求青岛市政府、青岛港务局与山东海事局密切配合全力抢险,调动了各有关单位的积极性。 2、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山东海事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各级领导非常重视,为具体贯彻落实江泽民“三个代表”的思想,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保护海洋环境,山东海事局迅速采取措施查明事故原因,调集青岛地区的清污防污力量、器材赶赴现场进行清污防污作业,并立即向中国海上搜救中心、青岛市政府报告,会同有关部门、专家组成了抢险小组,具体指挥抢险行动。青岛市政府、山东海事局、青岛海事局、青岛港务局等各级领导亲临指挥。 3、海事系统与地方单位密切配合、合理调度。 抢险过程中,山东海事局始终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合理调配海事系统、专业搜救力量和社会清污防污力量,在交通部海事局、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开展抢险工作。整个抢险行动效果显著,可以说与海事系统同地方政府的通力合作密不可分,只依靠一家的力量难以取得如此效果。 4、决策果断、指挥合理。 山东海事局接到险情报告后,没有采取贸然措施,而是在经过派人登轮调查、水下探摸、现场监测、判明事实的基础上,采取果断措施,令油轮排水、进港、抢卸,并迅速调集青岛地区的防污清污力量,确保泄漏原油不会对港口造成污染。 山东海事局派遣危防处人员登上“沙米敦”轮,作为现场指挥组,负责指挥现场所有清污船的行动,同时山东海事局值班室作为陆上指挥,保障后方与现场之间命令畅通,所有命令得到认真执行。 5、平时积极防备、作风过硬。 最近 3年来山东海事局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进行了几次海上搜救及溢油应急反应演习,对演习进行总结、评估,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并逐步完善搜救和溢油应急反应方案。在演习中锻炼队伍,造就了一支能打硬仗、关键时候能冲得上去的海事队伍。 6、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 在抢险过程中,抢险领导小组先后动用直升机进行航空摄影和拍照,派遣潜水人员进行水下船体探摸、水下摄影,使用卫星通信电话沟通现场遇后方的信息,高科技手段的使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了详实资料,切实保障了抢险行动的成功。 7、履行国际公约,顾全大局 在接到油轮泄漏原油的险情后,抢险领导小组按照国际公约的要求、从顾全大局的角度出发决定为油轮提供避难所,允许已在中国近海的油轮进入我国领海和港口进行抢险、卸货,通过及时抢险和防污工作,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更大的污染。 8、坚持与有关单位保持紧密联系 山东海事局利用日常工作以及搜救演习等各种机会,密切并保持同有关单位的联系,以搜救预案和油污应急反应预案的形式固定下来,在紧急时候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派出力量、调用器材和设备。
“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海洋污染防备反应第四次专家论坛会议”在山东青岛召开 “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海洋污染防备反应第四次专家论坛会”于2001年5月14日至18日在我国海滨城市青岛召开。来自联合国环境署、国际海事组织、西北太平洋海洋污染应急中心、中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代表和国内的观察员三十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会议。 |